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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用土地概況

計畫範圍之四至界線
  • 本計畫位於台9線里程240k+700~242k+695
  • 起點位置約位於鳳林鎮都市計畫區南端,終點至萬里溪橋北引道
  • 行政區域皆屬於鳳林鎮

公私有土地分布狀況公私有土地分布狀況用地取得方式

 筆數 面積(公頃) 備註
協議價購48 2.410290  
核准徵收0.027570  
公地撥用 18 0.707522  
合計73 3.145382  
勘選需用私有土地合理關連及已達必要適當範圍之理由

計畫目標為促進區域均銜發展,以永續發展為導向,改善東部地區聯外交通之不便及不安全,未來工程完工,可提供高標準的安全與可靠的運輸服務,並配合觀光旅遊之需要,將道路闢建達30m寬公路,達到美化及提昇遊憩體驗之目的。而本工程路線之研擬,優先考量公有土地,儘可能降低私有土地徵收面積,為了用路人的安全及區域發展,徵收案內道路用地確有其必要性。

用地勘選有無其他可替代地區及理由

本案為既有道路拓寬,計畫路線不得不通過部分私有土地,然本工程已優先考量公有土地,儘可能降低私有土地徵收面積,規劃路線並無其他地區可替代,但原則以降低對私有土地之影響。

其他評估必要性理由

本計畫推動配合觀光旅遊與交通運輸之需求,結合已完成道路,可擴大服務效益及建構完整道路系統,以提升道路之運能及提高交通之安全。

事業計畫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

公益性:社會因素
  • 影響人口之多寡及年齡結構
    道路拓寬對於地區人口數及結構無太大影響,但道路拓寬效益,可使交通安全及通行便利性提高,提供各年齡階段人口在生活交通之便利性及安全性需求。
  • 對周圍社會現況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及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
    路線行經地區對周圍社會現況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及健康風險不致產生太大影響。本計畫有助改善現有路寬不平衡狀態,減少交通事故發生,提高地區居民生活品質。施工時需依審核通過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承諾事項辦理施作,並辦理施工前、施工中、營運期之環境,生態保護監測,對健康風險不致產生太大影響。
  • 提昇道路安全
    本工程將提供安全可靠之公路運輸,符合多數居民期望,對社會大眾心理層面具有正面意義。
公益性:經濟因素
  • 稅收、糧食安全、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之影響
    提供東部安全可靠之聯外運輸、縮短區域對外旅運交通時間,對促進當地觀光業及地方性產業發展有正面助益,並有利提升稅收。
    • 本計畫範圍內 並無米、麥等主要糧食種植,道路拓寬不會對糧食生產環境造成破壞。
    • 本計畫路線拓寬後,節省客、貨運旅行成本與時間,因公路安全性、可靠度的增加,提升公路肇事率減少的經濟價值,且提供安全可靠之聯外運輸,交通條件提昇,有助地區觀光業及地方性產業發展,對於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具正向影響。
  • 徵收費用、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
    本工程路線所需之用地取得費、農林作物補償費、房屋拆遷補償費及公共設施拆遷補償費,預定於104年度編列公務預算辦理,由中央全額支應,各級政府無需配合興辦公共設施,對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尚無影響。
  • 農林漁牧產業鏈及土地利用完整性
    本工程為既有道路拓寬,盡量利用公有地拓寬,並未進行大規模之整體開發及變更利 用,不致影響土地利用之完整性。計畫範圍除部分檳榔及少數果樹外並無稻作、林業、漁業及牧業等產業,因工程用地範圍內農作物不多,不影響本區域整體農作產量。而道路拓寬交通改善,有利於鄰近地區農產品運,減少農產品之保存及運輸時間之成本,對當地農產品之產業鏈具有正面之影響。
公益性:文化及生態因素
  • 對城鄉自然風貌之改變
    • 計畫道路結合當地景觀,將計畫道路對周邊視覺景觀之影響納入規劃設計中考量,避免影響原有城鄉自然風貌。
    • 文化古蹟部分,本工程徵收土地範圍內並無古蹟、遺址或登錄之歷史建築。
    • 本工程依原有道路拓寬,並儘可能避免拆遷民房優先使用公有地,計畫道路結合當地景觀,現有地方道路,對當地居民生活模式產生影響微小,但工程完工後,便利當地居民平日生活出入,擴大其生活圈。
  • 對該地區生態、周邊居民或社會整體之影響
    本工程路段沿線並未有公告生態保護區,避免對環境生態之影響,並已依環保法令規定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,對周邊居民及社會整體無不良影響;工程完工後可改善地區交通,對該地區生態環境亦無不良影響,但有促進該地區觀光發展之效果,對社會整體環境之發展有益。
公益性:永續發展因素
  • 國家永續發展政策及國土計畫
    •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95.4「重大建設台9線花東公路第三期」道路拓寬改善計畫。
    • 經建會96.03.20「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」:善用東部優勢資源,追求經濟、社會及環境之永續發展。
    •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98.09「永續發展政策綱領」:發展東部及離島地區聯外及在地運輸服務,帶動地區觀光及遊憩服務產業。
    • 行政院於99.02.22「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」:東部以發展觀光與生態維護為主,定位為太平洋左岸優質生活產業帶。
  • 本工程依上述原則指導,以提供安全可靠的運輸服務為目標
必要性評估
  • 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合理關連理由
    • 本工程路線之研擬優先考量公有土地,儘可能降低私有土地徵收面積。
    • 道路設施設置並已整合地方道路之需求
  • 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已達必要最小限度範圍理由
    本路段為既有道路拓寬,拓寬範圍已儘量避開建築物並優先使用公有土地,已使私有土地之徵收範圍降到最低限度。
  • 用地勘選有無其他可替代地區
    本案為既有道路拓寬,計畫路線不得不通過部分私有土地,然本工程已優先考量公有土地,儘可能降低私有土地徵收,規劃路線並無其他地區可替代。
  • 是否有其他取得方式
    本計畫路線屬永久性設施,評估應以取得土地所有權較符合民眾期望及經濟效益。
適當性評估

本案工程用地係依璩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95.4「重大建設台9線花東公路第三期」道路拓寬改善計畫規定之設計標準,及「徵收土地勘選範圍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;按工程設計標準劃設所需之用地範圍,路線研擬則優先考量使用公有土地,降低徵收私有土地面積,路線線形設計及構築型式之選擇,降低工程大挖大填對地貌、生態衝擊,減小對環境之影響,而工程未來完工後可增加社會公益,及對人民權益損失應已達至最小。

合法性:需用土地取得法源依據
  •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
    國家因公益需要,興辦下列各款事業,得徵收私有土地;徵收之範圍,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。二、交通事業 : 需用土地為交通事業,符合土地徵收條例關於徵收私有土地之規定。
  • 公路法第9條
    公路需用之土地,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之。

台9線240k+700~242k+695照片

地上查估-鳳榮段109台糖(房屋劉禧欽)
地上查估-鳳榮段109台糖(房屋劉禧欽)
用地取得協議會
用地取得協議會
第一次公聽會
第一次公聽會
第二次公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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