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9線花蓮至台東段為花東縱谷主要且為最大交通要道,也是東部區域內主要各鄉鎮之連絡交通幹道及人口聚集地區,花蓮地方政府及各級民意代表,咸望政府能配合2008年觀光客倍增計畫增加旅遊之需要,將全線闢為30m寬之公路,達到美化及提昇遊憩體驗之目的。
台9線花東公路全長186公里。民國97年交通部公路局推動「台9線花東公路第三期改善計畫」,原規劃辦理木瓜溪橋(212K+800)至富里(花東縣界319k+737),改善長度約80公里,計畫寬度30公尺。計畫總經費107.44億元(工程費63.8億元、用地費43.64億元),預計於10年內改善完成(97年-106年)。受限於政府財政困難,短期內無法籌足經費,故選擇交通量較大之壽豐都市計畫至溪口電廠段(222K+400~228K+900),線型不佳導致肇事風險較高之溪口至南平段(228K+900~235+550),以及假日易雍塞之長橋段(即萬里溪橋南引道至馬太鞍溪橋北引道,243K+600~246K+650)等路段優先辦理改善,並奉行政院97年5月1日同意,經費35.62億元(用地費19.58億元、工程費16.04億元),計畫期程自97年至101年,目前該計畫已執行完畢,惟花蓮縣境內仍有部份路段未能符合規劃之標準四車道。
台9線花東三期獨列個案計畫,交通部105年4月11日核定同意啟動馬太鞍溪橋相關改善作業。為納入馬太鞍溪橋改建工程,「省道改善計畫」第7次滾動式檢討計畫經費致經費由39.8億元調整為44.43億元,拓寬改善長度24.78公里截至106年底已執行22.3億元,107年度核列經費11.35億元,累計核撥33.657億元)辦理後續拓寬路段各項工程施工及發包作業。
配合國土空間發展規劃,符合國家整體發展需要,交通部公路局依據行政院99年2月22日院臺建字第0990002926號函核定「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」行動計畫所列執行事項「4.2.3.1辦理臺灣地區公路整體規劃(含路網規劃、運輸系統管理及相關改善計畫)」及研擬省道改善建設計畫,以期完成台灣地區整體公路運輸系統長期發展規劃工作,並針對省道公路系統研提各項改善計畫,其中即包括台9線花東公路(花蓮縣境內)未改善之路段。
依據前述規劃成果,東部地區省道公路改善原已納入「省道改善計畫」中,並奉行政院102年1月9日院臺交字第1020120657號函(詳附錄二)核定逐年籌措經費辦理台9線花蓮縣境內花東公路改善,以期有效提昇省道公路系統使用效率、改善瓶頸路段及健全路網完整性。惟基於地方建議及加速辦理台9線拓寬,105年3月行政院張院長善政於立法院備詢時承諾將台9線改善計畫提升至院核定計畫,並指示交通部以個案計畫自106年起逐年編列預算辦理台9線花蓮縣境內花東公路改善,交通部公路局遂提出本計畫。
為配合國土空間發展規劃,符合國家整體發展需要,交通部公路局依據行政院99年2月22日院臺建字第0990002926號函核定「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」行動計畫所列執行事項「4.2.3.1辦理臺灣地區公路整體規劃(含路網規劃、運輸系統管理及相關改善計畫)」及研擬省道改善建設計畫,以期完成台灣地區整體公路運輸系統長期發展規劃工作,並針對省道公路系統研提各項改善計畫,其中即包括台9線花東公路(花蓮縣境內)未改善之路段。